6月1日,廣東省對外宣布,將為穩定增加汽車、家電等各領域消費,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,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廣東號牌舊車,同時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新車并在省內上牌的給予3000-10000元/輛補貼等。
具體如下:
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,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廣東號牌舊車,同時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新車并在省內上牌的給予3000-10000元/輛補貼。鼓勵購置新能源汽車,對個人消費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,給予8000元/輛補貼。
進一步優化汽車使用管理,在原有基礎上增加廣州、深圳購車指標,各地不得新出臺限制汽車購買的措施。全面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,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,“珠江三角洲區域內在用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可以互遷”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繼續執行,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登記注冊、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規定。支持廣州、深圳增加二手車周轉指標,簡化二手車周轉指標使用程序和要求。支持廣州、深圳、東莞開展汽車整車平行進口業務,銜接落實國家關于完善平行進口汽車環保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。全面落實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支持政策。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,研究進一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。
全面實施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全國“一證通辦”措施,推行直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省購車上牌(實施小客車增量指標控制的地市除外),放寬流動人口在我省購車條件。
優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(站)投資建設運營模式,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停車場設施配建標準,出臺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地方標準,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,免予辦理規劃、用地、建設許可手續,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充電設施建設,逐步實現所有小區和經營性停車場充電設施全覆蓋。加快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、客運樞紐等區域充電樁(站)建設,今年新增建成公共充電樁超過2萬個,基本實現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100%全覆蓋。